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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.10.25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2071 | |
鞋城管理方和商户持续侵权 去年12月,新百丽鞋业(深圳)有限公司(下称“百丽公司”)向东莞第二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厚街镇寮厦村的鸿运鞋城管理公司及多名小商户,认为对方侵犯其商标权,要求立即停止侵权,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。包括昨日开庭的8宗案件在内,东莞第二法院今年已受理40多宗相关系列案,每宗案件索赔额均为3万元。 百丽公司称,百丽公司依法获得“思加图”、“ST A CCT O”、“T A T A他她”、“T ata”等在内25类鞋、服装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,并获得授权使用“百丽”等商标并追究侵权者责任的权利。 百丽公司表示,2011年3月,该公司曾发函给鞋城的管理公司,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,但对方置之不理。百丽公司认为,除了涉案商户外,鞋城的管理公司明知涉案商铺侵权仍未采取有效措置制止,也应承担赔偿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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