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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.10.25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2204 | |
松山湖知识产权局,虎门港、东莞生态产业园,各镇(街)科技办(经济科技信息局),有关企业: 为提高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能力,助推企业创新发展,加快转型升级,实现高水平崛起,我市出台了〈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》的通知〉(东府办﹝2013﹞100号)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并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实施。根据办法规定,我市拟于近期受理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《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》中关于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的认定条件,着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(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和专利战略规划)。 二、申报时间 拟订今年7月份 三、 有关事项 (一)各镇(街)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 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准备。 (二)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对照条件,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。 (三)我局将于近期举办政策宣讲活动,在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申报前下发正式通知,请各有关单位密切留意。 附件: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》的通知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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